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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資訊】我國與布吉納法索簽署簽證協定

來自外交部的最新消息

我國與布吉納法索簽署簽證協定

我國與布吉納法索簽署簽證協定

文號:341 日期:2011-10-12

「中華民國政府與布吉納法索政府有關核發兩國持外交、公務暨普通護照人士簽證協定」已 於本(100)年10月12日下午4時由外交部長楊進添及布吉納法索外交暨區域合作部部長巴索雷(Yipènè Djibrill Bassole)在臺北簽署,俟雙方各自完成國內程序後,即可生效實施,布吉納法索成為第124個給予國人免簽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或地區。

臺布簽證協定生效後,我與布國相互給予持外交或公務護照人士90天效期之免簽證入境待遇,並相互給予持普通護照人士180天效期、多次入境、免簽證費之簽證待遇,另持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國人赴布吉納法索享有停留7至30天效期、單次入境、免簽證費之落地簽證待遇。
臺布簽證協定經雙方多年來共同努力終獲具體成果,鑒於我國人赴歐洲已享有免簽證待遇,此一協定簽署後,將增加我國人赴歐旅行轉赴布國之便利,亦將使我與布國觀光旅遊、貿易洽商、學術交流等活動更加密切。

以上資料來源
外交部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