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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度假】OK , 存款證明搞定! 一步一步前進加拿大

關於申請2012年加拿大打工度假 IEC 的條件:

1.需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護照內頁有註明身分證字號

2.年齡 18 到 35 (含) 歲

3.必須出示財力證明 (加幣$ 2,500),證明能在加拿大居留期間提供生活所需

4.同意在居留期間購買醫療保險,入境加拿大時可能必須出示保險證明

5.以台幣繳付相當於加幣$ 150 的報名費

6.過去不曾參加過 IEC

好,關於申請表格還有入境資格表,那個等我弄懂或是寫好再來分享啦.

今天就先去把自己的財力證明搞定,因為官網有提到關於財力證明的認定 :

您必須提供相當於加幣 $2,500 (約合台幣 $75,000 元) 的財力證明,證明自己足以支付一開始在加拿大生活的開銷 (例如銀行對帳單影本)。若您的資金是由他人提供 (例如您的父親或母親),請附上一封由資金提供人簽名的信函並附上該提供人的護照影本,或附上其他有照片的正式證明和銀行對帳單,證明該提供人有能力提供足夠資金。這些證明文件的日期必須在您提交申請資料當日的 3 個月內。

所以之前趕快跟親朋好友週轉一下,手上當然沒這麼多的存款啦,今天就去郵局請他們幫我開英文版的存款證明

當場申請填寫相關資料,一份20元,二份30元,所以當場就會給你啦,不過之前查詢資料的時候有搜尋到,2011年申請時,有人用銀行信用卡的帳單,有連續三個月的可用餘額,每個月有超過台幣75000元,好像也附上去申請過了.

因為存款證明單比較屬於私人物件,所以我也不方便po上來給大家看.

另外今天也去申請了良民證,不過要過二個工作天才能拿到,等我拿到在分享給大家吧.

加拿大打工度假相關申請資格條件請參考

加油,我們加拿大見.

(以上文章及照片引用來自 : Mark Go Tra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