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資訊】我與智利將於明年1月1日起互免兩國人民觀光簽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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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智利將於明年1月1日起互免兩國人民觀光簽證費

我與智利將於明年1月1日起互免兩國人民觀光簽證費

文號:418 日期:2011-12-31

智利駐台北商務辦事處於本(100)年12月6日正式通知中華民國外交部有關智利政府將自明(101)年1月1日起予我國民赴智利觀光免收簽證費的決定,外交部對該項決定表示歡迎與肯定。

為回應智利政府的善意,並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外交部已透過換文方式正式回復智利駐台北商務辦事處有關我國政府同意自明年1月1日起同步給予智國人士來台免收觀光簽證費的措施。

智利係中南美洲僅次於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的第四大經濟體,為南美洲唯一的OECD會員國,並與我同為APEC成員國,無論在政治、經濟、軍事或文化層面, 在拉美地區均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智利亦為我國在拉美地區的第三大貿易夥伴,去(99)年兩國雙邊貿易總額已高達24億3,160萬美元。

近年來我與智利兩國人民往來頻繁,雙方在APEC架構下關係發展平穩順暢,兩國互免觀光簽證費的決定,將有助進一步強化兩國民間交往。

以上資料來源
外交部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