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美國密西西比州完成簽署駕照互惠協定
2014/11/26
第258號
第258號
中華民國駐休士頓辦事處代表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國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於本(103)年11月19日完成簽署「中華民國交通部與密西西比州公共安全局駕照互惠協定」,並自簽署日起生效。此為密西西比州首度同意外國駕照可在該州免試換照。
本協定在我國主管機關交通部全力配合之下,由駐休士頓辦事處與密西西比州相關機構積極洽商,終獲致圓滿結果。本協定除將便利兩地民眾,亦為我國提昇與密西西比州雙邊關係重要里程碑,未來可望促進及深化雙方於各領域的交流。外交部對協定順利簽署,表示歡迎。
本協定在生效後,將使合法在密西西比州居留且持有我國交通部所核發小型車駕照的我國民眾,可免除筆試與路考,並省卻以往等待考領駕照的漫長過程,經密西西比州公共安全局確認申請人在該州居留身分無誤後,即可換領該州汽車駕照。至於申請換照應遵守的相關規定,可直接上網向該州公共安全局(Department of Public Safety)查詢。
另外,密西西比州民眾取得在臺居留一年(含)以上身分者,以及旅居該州的我國僑民返臺後,亦可依此協定持密州駕照換領我國駕照。
密西西比州是繼馬里蘭州、愛達荷州、佛羅里達州、阿肯色州、奧克拉荷馬州、德州、德拉瓦州、華盛頓州之後,美國與我簽署駕照互惠協定的第9個州。外交部計劃持續推動與美國其它各州及各國簽署駕照互惠協定,以增進我國人旅外工作、求學及定居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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