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加拿大諾瓦斯科西亞省相互承認駕駛執照
日期:2017/04/25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我國與加拿大諾瓦斯科西亞省(Nova Scotia)甫達成協議,雙方同意自本(106)年4月25日起,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及各自交通法規規定,免試相互承認駕駛執照;此將可為我赴該省工作、求學及定居之國人提供更便捷的交通及生活便利。
本案在我國外交部、交通部、駐多倫多辦事處與諾瓦斯科西亞省監理處通力合作下,歷經多年努力推動終獲致圓滿結果。國人持有中華民國核發之B類小型車、C類大貨車、D類大客車或E類聯結車之有效駕駛執照滿2年(含)以上,並已取得諾瓦斯科西亞省之居留證明,得向該省申請免試換發「第5級」(Class 5)之普通駕駛執照。倘國人持中華民國核發之上述有效駕照未滿2年,則可先換發該省「5N」駕照。
目前在加拿大10省中,已有魁北克省、緬尼托巴省、紐布朗斯維克省、愛德華王子島省、亞伯達省、卑詩省、安大略省、沙士卡其灣省及諾瓦斯科西亞省等9個省分與我達成免試換照之互惠安排。
有關免試換照的最新消息及相關資訊,均公布於外交部官方網站首頁(http://www.mofa.gov.tw)的「全球免試申換駕照」專區,歡迎查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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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新聞稿